
大家都知道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但可能有些驾驶人会想
那我骑“二轮”总没事儿吧?
但酒驾后驶“电摩”
同样是交通违法行为 !
4月14日,惠州市博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湖镇镇响水市场路段组织开展多警种融合式联合交通整治行动,采取设卡检查方式,对过往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逐一开展排查整治。
行动中,执勤民警在重点路段实行定点检查,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严厉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当晚20时43分许,民警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浓烈酒气,随即当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48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询问,驾驶人曾某某交代,当晚其在家中饮用了白酒,自认为酒量较好、身体无不适,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行驶至响水市场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对曾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详细讲解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同样属于酒后驾车,触犯法律。并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依法暂扣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

下一步,惠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惠州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电摩”同样违法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无论车型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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